联课活动个人评鉴

个人评鉴

  1. 每学期评分1次,以1学点计算,纳入学业成绩。
  2. 全年性根据学生在联课活动方面的出席率、活动表现、学习态度、参与校内外比赛等进行评分。
  3. 顾问老师依据学生的出席率及活动表现评联课活动成绩。
  4. 校长及联课处可依各执委和会员的校内及校外表现加额外亮点分。

评鉴项目

比例

备注

1

出席率

60%

勤于出席、准时到会。请参阅CC15.5扣分规定。

2

活动表现

20%

执委职位3%、年资2%、个人能力与工作量5%、服务素质5%、

参与感5%。

注: 以上項目供参考。

3

学习态度

10%

谦虚有礼2%

守时守纪2%

积极主动2%

热诚合作、乐于助人2%

忠心尽责2%

4

亮点分

10%

4.1 为校服务分或参与分5%

4.2 为校争光,得奖分5%

注: 由联课处参阅个人呈报表处理。

 

团体评鉴


会议申报 10%

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员大会及2次执委会议,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,并呈交至联课处。

 

财政申报 15%

每年需呈交一次财政预算案、准时完成“联课活动团体每月财政收入支出。 表”并于期限内每三个月公布账目、会费记录,特别活动财政报告需完整与清楚。

 

例常活动 30%

依据联课团体是否有进行与该团体相关之活动。联课团体须通过制造挑战个 人与团队能力的情境,让参与者学习到可应用于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技巧。 同时,团体会员的参与情况(会员是否准时出席活动、表现、穿著、保持活动 场地及团室的清洁、活动后填妥“联课活动团体每周活动记录表”,确实点名与保持点名单的整洁美观及准时填写“联课活动团体学生缺席记录表”等也将纳入评估范围。

 

特别活动 15%

每年至少举办1次特别活动,内容包括比赛、生活营、集训营、郊游、校外参观交流等,必须提呈活动计划书(内含申请公函、活动简章、筹委名单、职务分配、家长同意书及财政预算案等)。

 

成果发表 15%

  1. 各团体应于每学年举行团体成果发表。
  2. 各团体成果发表得依团体性质分别采用表演、展览以及团体特有方式进行。
  3. 团体成果发表列为团体评鉴之一部分。
  4. 成果评鉴项目及百分率:

- 展览内容/表演内容7%

- 讲解/演绎2%

- 展览设计/服装造型3%

- 创意3%

 

组织管理 15%

团体对学校及联课处之配合度、召集之出席率和团体整体表现等,包括准时完成团体组织章程、活动计划、学生联课活动成绩、执委名单、存款金额及账簿,随时保持团体文件夹的整洁美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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