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使用手机规范

  1. 为因应趋势,有效管理学生手机使用,采取“定点定时”的原则,以维护上课秩序,培养学生守纪与使用科技之素养。
  2. 学生进入校园后,手机一律关机,直到放学。放学后方可使用手机,惟只限联系家长用,不可作其他活动,例如打电玩、攝录、上网等娱乐性质之活动。地点只限于底楼范围。
  3. 凡于上课时间、休息时间或非使用范围内使用手机、传短讯、打电玩、拍摄、上网等违规行为者,手机将被校方没收,并作以下处分:

    - 首次犯规者 :警告1次,签保证书领回。

    - 第2次犯规者 :小过1次,父母/监护人亲自到校取回。

    - 第3次犯规者 :小过2次,手机将没收3个月且SIM卡不能取回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- 第4次犯规者:大过1次,手机将没收6个月且SIM卡不能取回。 

  4. 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时,不得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。
  5. 手机内不能拥有不良意识的文字、色情或猥亵图片。
  6. 不得使用手机做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。
  7. 考试期间一律不得携带手机进考场,违规者以违反考场规则论处。
  8. 学生需负起妥善保管自身手机之责,如遗失或损坏,学校概不负责。
  9. 严禁学生公开佩挂手提电话(含身上各处及书包、背包之明显处)。
  10. 学校可依实际状况需要,于必要时禁止学生携手机进入指定场所。
  11. 凡违反上述管理细则规定之一者,依校规惩罚并得取消其手机使用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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